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浦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进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6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取得良好的效果。这一年,我院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获广西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4件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质案件”和“优秀监督案件”,17个部门和34名人员获区、市和县相关部门表彰。据自治区民调中心调查,我院在全区111个基层检察院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第15位。
一、把握履职之本,服务发展大局新常态
自觉服务社会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兴产业、建交通、扩城镇、办旅游”四轮驱动战略,落实服务县委、县政府开展“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攻坚年”、“企业服务年”、“城市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措施。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处置妨害征地搬迁影响建设的违法犯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等10人。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关于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经营等损害企业权益的犯罪和影响企业治安环境的打、盗、抢、骗案8件12人。
注重维护民生民利。开展“检徽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走访农资经营户36家,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办理危害春耕生产犯罪案件7件。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及“美丽浦北”建设活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与扶贫工作,筹集资金3万多元支持扶贫工作,选派了6名青年检察人员担任乡村建设指导员。联合公安、法院、妇联等在中小学开展了“春风护蕾·平安护航”、“关爱成长·法制教育进儿童家园”等活动。
二、依法惩治犯罪,创新参与综治新秩序
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抓住切入点,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的综合性服务大厅为切入点,完善网上控申举报系统,开通惠民检察热线,全方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和妥善处置信访案件72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0件,申请发放救助金7.9万元。
把握着力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枪涉赌案件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办理涉毒案件65件71人,涉枪案件12件12人,涉赌案件6件7人,侵财案件110件125人。全年共受理呈捕案件330件394人,批准逮捕261件30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84件497人,提起公诉348件449人。
找准关键点,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发现关键部门出现的管理漏洞、关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关键环节薄弱地方,共发出50多份检察建议书并得到整改,并帮助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三、严惩职务犯罪,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
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处大案要案比重高。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0人,其中大案9人。查处渎职犯罪案件3人,其中特大案件1人,重大案件2人。所查的案中,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有4人,其中有1件受贿案、1件单位行贿案涉案金额分别超过800万元,创下我院所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新高。
案件办理社会成效好。所办的案件大多是上级指定管辖的重、特大案件,包括4起防城港工程建设领域系列贪腐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在办案中树立“办好案、办精品案件”意识,2起案件分别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和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强。结合查办的案件,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分析薄弱环节和发案风险点,提出预防措施,为相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被采纳1件,进行案例分析7件,到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2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49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信新提升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真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从犯,或犯罪后自首、立功等,通过审查对认为没有逮捕必要的88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3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6人,纠正漏捕17人。
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加大对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被采纳14份。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法律监督,对不规范的行为书面提出纠正建议6次,确保监管场所全年安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5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向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份,确保刑事执行活动规范依法。
五、创新工作机制,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
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介入参与检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保障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创新“人民司法”参与模式。注重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有序性和实效性,出台《关于推行检察宣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实施办法》,邀请社会第三方参与公开宣告或者处置案件18起,化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7起。如通过引入第三方捐款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浦北、博白两县的未成年学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此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我院据此报送的《一名中学生犯罪后的救赎》获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影视类一等奖。我院还出台《检察执法办案环节引入社会评价实施意见》,在窗口安装“社会评价器”,让来办事的群众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在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环节现场发放《意见表》,对检察执法情况进行评价;在作风纪律环节引入“关联部门”监督评价机制;在立查、批捕、起诉等环节中推进“一案三卡”,由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等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倒逼执法活动公开、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和倒逼执法责任落实。
完善“阳光浦检”查询平台。开通“阳光浦检”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案件的办理环节、处理结果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案件信息,方便律师、案件当事人及群众查询,增大了办案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接待律师申请111人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人次;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458件,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8件,法律文书公开329件。
推进“两微一端”线上延伸。加强检察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建设,多层次多角度打造新媒体“矩形”方阵,促进检察工作步入“互联网+”时代,让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延伸到更加便捷的网络空间。目前已编发微信445期,推送信息700多条,拥有粉丝5396人;官方微博发布文章5800多条,拥有粉丝3500多人,微信微博在全国政法系统双微排行榜上取得过地市级以下第二名的好成绩;客户端2次进入广西检察院月榜。
六、强化学习教育,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抓教育,强核心,提高队伍的向心力。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要求,引导检察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抓业务,强基础,提高队伍的战斗力。采取各种形式培养青年检察人员,选派1名检察人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研修;选派4名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组织新招录检察人员到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学习。安排参加脱岗学习培训累计50人次,组织参加各类讲座15批次,参加知识考试、知识竞赛各1次。
抓机制,强管理,提高队伍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约谈制度》,对检察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司法规范等存在问题,对11名检察人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工作规范高效,获得浦北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钦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抓特色,强阵地,提高队伍的凝聚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勤俭节约活动、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和传播文明风尚活动,在全院形成相互文明、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和谐共事的工作氛围,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年内,我院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老先进钟德和同志获评钦州市道德模范、浦北县道德模范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动对接我县经济发展、扶贫领域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办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审慎对待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保护干部和创业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办理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加注重讲究方式方法,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平安浦北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化司法监督,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检察环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法律文书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妥善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严肃查办大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侵害民生利益“苍蝇式”腐败案件。积极开展争创职务犯罪预防示范县活动,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调动社会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预防。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以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在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体现在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益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加强理论研究,在改革中重视司法理念、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创新。
五是深入推进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钦州市第五次和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领全体检察人员把牢方向、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加强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岗位廉政培训,强化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
六是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力正确运行。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做到反馈及时、回复满意。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迈开步子大胆走,撸起袖子加油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促进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