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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浦北发布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浦北县人大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2/6 9:22:42   阅读:2165
今年春节,浦北县城禁燃区内继续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县城禁止燃放区域:以道路为主要边界划定,东至新坪路(部分至浦东大道),南至益顺街、龙珠街,西至浦西大道,北至和谐街所组成的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内的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区域。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在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提前7天以上报经县公安局批准。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提醒:

这些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丨浦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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