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广西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县审计局局长陈光善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浦北县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县本级决算草案和县财政局局长梁彬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浦北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14年财政决算的基本情况是: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2,1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4,7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28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4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预算执行中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结构,优化支出,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克服困难,狠抓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围绕绩效抓管理,财政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预算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要是:税源基础薄弱,重点税源增长乏力,财政收入税源不稳定,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还有待加强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落实措施,着力解决。
县审计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14年我县预算执行工作,指出了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经工委认为,2014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县财政局局长梁彬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浦北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浦北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