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落实卫生防护措施
进一步加强候车(机、船)大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车辆、飞机、船舶、列车等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疫措施,提供安全卫生出行环境。交通运输服务工作人员和乘客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等要求,乘客在购票、候车、乘车全过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六、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旅客运输企业要以图例、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疫情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要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七、严格发布航班车次动态
疫情防控期间,各旅客运输单位对有关航班、车次、轮渡进行调整的,要及时提醒广大旅客关注航班车次轮渡动态。
八、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旅客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不得擅自离岗,有失职、渎职和其他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处理。
九、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要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十、严格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设卡检测、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卫生防疫等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和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班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各项防控要求,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细化落实本地本校防控方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严格落实校园防疫管理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和做好防护,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校门出入管理。督促落实好校内部门、院系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各方责任,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