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进货关,进场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三证明一报告”,即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禁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
九、严格做好宣传教育引导
商场超市要充分利用LED屏幕、广播、公告栏等宣传工具,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防范措施,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提高员工、顾客的自我防范意识。如当地出现疫情,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及时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供应和价格信息,稳定群众心理预期,防止发生抢购生活物资行为。
十、严格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要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旅客运输企业等单位制定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乘客体温检测、发热乘客移交、站场和交通工具消毒等措施执行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各旅客运输企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严密的管控措施,在人员出入通道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在抵达大厅设置医疗咨询台和隔离场所,全面落实人员体温检测、留观、发热人员移交、隔离、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严格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严防输入性疫情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公共交通管控
各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规范管理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制定应急运输的服务保障方案,保障重点人群、特殊人群、重要物资运输需求。
四、严格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条件允许情况下,交通工具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飞机机舱、高铁及地铁车厢、汽车等相对密闭环境,可以适当增加空调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注意定期清洁处理空调滤网;短途客车、公交车等有条件开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时可开窗低速行驶,也可在停驶期间开窗通风,保持车内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