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完成,责任委室:财政经济委员会)
3.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计划于2023年7月前完成,责任委室: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4.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专题调研。(计划于2023年8月前完成,责任委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5.浦北县体育事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计划于2023年8月前完成,责任委室: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6.浦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计划于2023年9月前完成,责任委室: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五、开展跟踪监督检查
1.对县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跟踪调研。(计划于2023年8月前完成,责任委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对马江河县城段水环境治理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跟踪调研。(计划于2023年8月前完成,责任委室: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3.对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跟踪调研。(计划于2023年10月前完成,责任委室: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4.开展对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按照审议意见的时间要求完成,责任委室:办公室及各相关专<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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